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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看守所落实会见室物理隔离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2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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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监管局、公安厅监管总队关于《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看守所服务刑事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看守所疫情防控、监所安全和保障诉讼“三不误”“三确保”,近日,地区看守所建立视屏远程提讯会见室1间物理隔离会见室1间。

看守所目前已恢复面对面讯问会见,要求一是面对面讯问会见必须在安装有塑料薄膜或玻璃等透明材料物理密闭隔离的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开展,办案人员律师入所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二是针对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办案人员、律师,应当提供当地疾控部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三是对送押提解、所内视频或者面对面讯问会见的办案人员、律师要全程戴口罩、手套鞋套等确需进入监区面对面讯问会见的,办案人员、律师应当全程穿防护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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