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及三月敏感月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公安处党委指示要求,结合阿里地区工作实际,3月7日晚,公安处治安支队联合噶尔县狮泉河镇派出所,对狮泉河镇经商场所是否存在擅自经营、人员大量聚集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未发现在疫情及三月敏感期间有场所开门及众人聚集现象。
此次检查共出动警力4人次、警车1台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及三月敏感月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公安处党委指示要求,结合阿里地区工作实际,3月7日晚,公安处治安支队联合噶尔县狮泉河镇派出所,对狮泉河镇经商场所是否存在擅自经营、人员大量聚集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未发现在疫情及三月敏感期间有场所开门及众人聚集现象。
此次检查共出动警力4人次、警车1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