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改则县公安局党委就队伍管理工作部署,11月21日,改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组织县局各部门召开纪律强调和警示教育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督察的通知》和《关于拉萨市当雄县发生一起涉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两起文件精神,特别是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洪波同志,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平措同志,公安厅副巡视员、交管局局长尼玛桑珠同志等针对上述两起事件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最后,尼玛次仁委员从“人、车、枪、弹、酒、舆、密、网”方面就各项纪律条令进行了强调,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全局各部门必须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全体民(辅)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单位内部绝对安全,防止因疏忽大意出现各类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