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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地区公安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8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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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公安处2018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等情况),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至。

一、概述

2018年,按照《条例》及公安部、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公安处立足阿里公安实际,充分利用“微信”移动新媒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阿里地区公安处立足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渠道,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事件主动发声、及时澄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公安处利用移动新媒体渠道发布信息360条,通过微信回应事件58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阿里地区公安处共收到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2018年,受理0件申请中。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

(二)行政诉讼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举报情况

全年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重点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需丰富公开渠道。二是专职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信息公开方式。阿里地区公安处于2018年底加入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已于2019年初正式投入使用,门户网站的开通,有利于公安处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努力回应群众需求。加强分析研究,对申请集中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转化为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其他地市对引发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的剖析,发现工作的短板和不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阿里地区公安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阿里地区公安处

                               201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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