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上午公安处召开党委(扩大)会,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处长、督察长旦增普布同志就《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组织部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简稿)》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由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副处长牛振民同志主持,公安处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七县局,七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任务分工,压实了各单位党政正职在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中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各单位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地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民(辅)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公安机关全面依法治国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地县两级公安机关督察、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有力监督我地区民警的执法办案活动,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