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警方针,加大对民(辅)警的教育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业化建设,规范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普兰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于2019年5月5日23时,采取暗访方式对普兰县公安机关民(辅)警八小时以外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国家法律、警纪警规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中的硬性要求、沈照山书记在全地区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以及普兰县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针对公安机关民(辅)警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非因工作需要禁止着警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等方面,对县城范围内的KTV、网吧等9家娱乐场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一是未发现普兰县公安局民(辅)警违反《公安部三项纪律》进夜总会娱乐现象;二是未发现普兰县公安局民(辅)警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非因工作需要,着警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现象;三是检查发现,各娱乐场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设置均符合国家标准、完好有效,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普兰镇派出所对各娱乐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措施落实到位。
此次检查,共计出动警力3人次,警车1台次,检查单位、场所共计9个,未发现有民(辅)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下一步工作中,普兰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将继续狠抓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零违纪”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