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挥好“护城河”、“过滤器”作用,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排查在萌芽状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革吉县革狮一级公安检查站严格按照“五逢六必”的工作要求,严查过往车辆、人员和物品,确保杜绝各类不稳定因素流入、流出我辖区。
2019年5月25日,革狮一级公安检查站值班民(辅)警在对进出车辆、人员、物品进行排查登记过程中,在一辆车牌号为青CA0504的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厢内查获一桶散装成品油(塑料桶内装有散装柴油12公升)。经核实,该车驾驶员为李某、男、回族、青海人、所携带的散装柴油供车厢内的发电机使用,未携带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同时装油器具不符合规定。民警当即对该散装成品油予以没收,并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加装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