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公安处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安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公安处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公安处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公安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地区公安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地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查处重大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地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地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指导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重大案件的技术侦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重要领导、来宾及重要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办和处置工作。
(七)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拟订全地区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地区有关警用装备、器材、物资等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同邻国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合作协议。
(十)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参与拟订全地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地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地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地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一)承办地区行署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 1个机构、23个科室,分别为: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科、办公室、政治处、情报中心、反恐办、法制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侦查支队、科技信息化科、治安管理支队、机要科、技术侦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看守所、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森林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等。
第二部分
公安处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公安处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部门收支总预算 22419.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34.74万元、上年结转 5184.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9846.7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我部门收入预算总量22419.62万元,同比增加2364.96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其中:上年结转5184.88万元,占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34.74万元,占7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支出预算总量22419.62万元,同比增加 2364.9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1508.34 万元,占51%;项目支出10911.28万元,占49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我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19.62万元,同比增加 2364.9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7234.74万元、上年结转5184.88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56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9846.77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2419.6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430.8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241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73万元、占4.87 %;卫生健康支出676.56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790.56万元、占3.52 %;公共安全支出19846.77万元、占88.5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8957.8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662.77万元,上升7.99%。主要是功能科目进行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233.8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704.66万元,下降34.52%。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预算数为537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4415.56万元,上升457.98%。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预算数为1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4万元,上升100%。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1080.3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279.48万元,下降 54.22%。主要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变动。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1181.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84.04万元,上升1116.65%。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090.7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8.49万元,下降3.4%。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676.5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21.83万元,下降21.96%。主要是单位人员变动。
9.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790.5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9.44万元,下降3.87%。主要是单位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0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08.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 10325.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27.29万元、津贴补贴 4871.62万元、奖金486.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05.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2.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3.9 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36.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3.93万元、住房公积金790.56万元、医疗费5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0.52万元。
公用经费1093.5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8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13.56万元(其中:办公费131.67 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9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6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护)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176.33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5.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9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316.3万元,压缩 96.37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有结转。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量5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3.5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6.81万元,增长7.55%。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18.7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41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 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与一般执法执勤功能重合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6个,资金17234.74万元。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我部门2024年度预算无乡村振兴资金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