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杜绝我公安机关内部出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做“两面人”等情况,确保打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阿里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处党委书记、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沈照山同志指示要求,阿里地区公安处扫黑办组织处属各部门进行内部全面排查。
近期,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处扫黑办及处属各部门通过内部排查部署会议、逐一与民(辅)警谈心谈话、签订个人承诺书等有效方式,展开全面内部排查,排查重点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排查是否做到拥护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公安处党委关于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排查是否存在接案不受、有案不查、查案不深,或为黑恶势力打招呼、开绿灯、行方便,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情况;三是排查是否能做到与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宗族势力划清界限;四是排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吃拿卡要、插手经济纠纷、越权办案等情况。
通过此次内部排查工作,体现了全体民(辅)警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行署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与反腐败相结合的重要部署,同时又切实掌握了民(辅)警的思想动态,提升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政治素养和政治意识,有效杜绝了我公安机关内部出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做“两面人”等情况。
此次排查,阿里地区公安处全体民(辅)警共签订《阿里地区公安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536份,内部排查覆盖率达到100%,未发现民(辅)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做“两面人”的情况。